01、总体思路
按照精选层各项制度基本平移至北交所的总体思路,北交所交易制度整体延续精选层相关安排。
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
不增加市场负担
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
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
02、交易方式
北交所股票交易方式
NO1 竞价交易
1、开盘集合竞价:9:15-9:25
投资者可以报限价单,其中9:20到9:25之间不能撤单
2、静默期:9:25-9:30
此期间内交易系统不接收任何订单
3、连续竞价:9:30-11:30/13:00-14:57
投资者可以使用限价单和市价单参与交易
4、收盘集合竞价:14:57-15:00
投资者只能报限价单,不能使用市价单,也不能撤单
NO2 大宗交易
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
Tips:大宗交易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:15-11:30、13:00-15:30,成交确认时间为15:00-15:30
NO3 协议转让
协议转让的具体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规定
NO4 其他
1、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北交所另行规定
2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
03、价格稳定机制
NO1 价格涨跌幅限制
竞价交易实行以前收盘价为基准的30%的涨跌幅限制,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。
NO2 申报有效价格范围
1、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。
2、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±5%(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,孰高)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。
3、市价申报实施限价保护措施,保护限价应在涨跌幅限制内,但不受申报有效价格范围限制。
4、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如不符合上述要求,则为无效申报。
NO3 新股上市首日的临时停牌机制
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%、60%时,临时停牌10分钟,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,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。
04、竞价交易申报规则
1、单笔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
2、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
3、卖出时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卖出
(来源:北交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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